计处主要职责 

 (一)对学校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以下事项进行审计: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2.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的执行情况。

  3.学校财务收支和单位预算管理情况。

  4.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情况。

  6.学校所属经济单位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7.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管理及结算情况。

  8.国家财经法规、上级部门及学校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9.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10.学校管理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11.各种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2.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办理的其它事项。

 (二)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三)完成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四)对内部审计工作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的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科室分工

  根据上述职责,审计处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专项审计科:主要负责国家各级机关财经法规学校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学校所属单位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各类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情况审计负责审计整改执行监督及其他专项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工会、公文传输等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工程审计科:主要负责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以及其他工程类审计工作,负责全处工程审计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财务审计科:主要负责学校财务收支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审计、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审计、所属经济单位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以及其他有关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全处审计档案的复核和归档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